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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宣传部与法学院联合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2018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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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宪法日当天,由校党委宣传部与延边州妇女联合会联合主办,法学院承办的“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法制宣传活动在百利城一楼大厅顺利开展。法学院部分老师和20余名研究生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本次活动旨在让大家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活动现场,法学院各位老师就宪法宣传及人身保护、财产保障、婚姻家庭、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咨询服务,细致纠正其对法律相关问题的认识错误,认真耐心地为其解疑答惑,让人民群众真正地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学院同学作为普法志愿者为过往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营造了宣传法律和学习法律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延边大学法学院以“12.4”国家宪法日为重点,各项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通过举行宪法宣誓等活动使常态化的法制宣传形式不断推陈出新。法学院研究生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活动,不仅可以增强自身对于宪法的信仰,也可以加深对于社会普法宣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通过法律咨询、发放传单等宣传形式,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提高了自身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了维权意识,为创建法治社会、平安社会、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