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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附属医院获批“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

2012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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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医院)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发布公告,正式批准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成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并颁发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被认定的五个专业分别是:心血管、消化、呼吸、小儿呼吸、神经内科。

今后,延边大学附属医院作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将承担各项国际、国内的新药临床试验任务。通过参加各类药物临床试验,可以使更多医药生产厂家的新药研发成果投入到临床上使用,将会大大推动吉林省新药研发事业的迅速发展,在长白山药物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药物临床试验的实施,将有力地促进医院临床研究的规范化,有力推进临床与科研的有机结合,必将大大提高延边大学和附属医院在国内外学术领域里的知名度。

申报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是各医疗机构提高科研学术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要求,对申请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所具备的条件、组织管理、研究人员、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标准操作规程等进行系统评价,做出其是否具有承担药物临床试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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