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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4月10日下午,我校在继续教育学院三楼多功能培训室举行了2018年继续教育函授站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副校长王延明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仪式,来自辽宁、山西、新疆、山东、贵州、海南、吉林等20个函授站负责人参加了仪式。仪式由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金钟范主持。
王延明副校长首先和20个函授站(教学中心)负责人签订了合作协议,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崔永哲向新签订合作协议的函授站授予延边大学函授站、延边大学教学中心牌匾。
王延明在讲话中表示,高校继续教育是国家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支撑。省内外函授站作为延边大学继续教育教学中心,应该与学校共同承担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义务。他要求,各函授站在今后办学过程中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强化规范管理,为维护学校声誉而共同努力。
随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徐大成围绕“坚持建站原则”“保证教学质量”“规范招生秩序”“做好校友工作”等四方面问题对2018年函授站的工作进行了部署。他希望各合作单位依法规范合作,不忘初心,服务校友,携手共进。
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金钟范主持会议
签订合作协议
授牌仪式
副校长王延明讲话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徐大成进行工作部署
全 景
(摄影 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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