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补充)》(延边大学)。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9日至2000年7月9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月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2019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8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邮件确认的方式。
报名网址:http://gkzp.ybu.edu.cn
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19日
注意:报名期间请随时关注邮件。联系电话和邮箱必须认真填写,由于联系电话和邮箱填写错误引起的后果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0433-2732067
(二)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根据岗位要求)。其中2018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邮件和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合理设定及格分数线。考试时间、方式、及格线等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在考试前通知考生。考试成绩在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到达及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18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2019年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18年的,可视为2018年毕业生)。
八、注意事项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各招聘单位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报名仲裁电话: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2018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补充)》
延边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8年7月10日
2024年延边大学公开招聘第五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2024年延边大学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公告(6号)成绩公示的通知
我校经济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2024年评估材料公示
2024年延边大学公开招聘第四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延边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公告(6号)
关于公示第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申报名单的公告
2024年延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8号)成绩递补公示
延边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8号)成绩公示的通知